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4〕34号)、《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自贡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自贡市就业和失业登记实施细则〉和〈自贡市就业创业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自人社发〔2025〕1号)精神,切实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对象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中职、技校毕业生,以及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见习时未满25周岁);
(二)通过“四川e就业”微信服务号进行失业登记,或在所在辖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办理失业登记。没有工商登记信息;
(三)就业见习只能参加1次,之前已参加过见习的人员,不再参加见习。
二、见习期限
就业见习时间由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自行协商确定,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申请程序
(一)有见习意愿的青年向自贡市沿滩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提出申请,由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并对其中符合条件且参加就业见习的失业青年纳入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系统管理。
(二)自贡市沿滩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根据见习青年的愿望和见习单位提供的岗位,为双方搭建平台,进行供求对接、双向选择,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
四、薪资待遇
生活补助不低于自贡市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按照各见习单位标准执行。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申请需提供资料
《自贡市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1)、见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四川省就业创业电子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等材料到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六、联系电话:
自贡市沿滩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0813-3805932;0813-3800332。
附件1.自贡市就业见习申请表
2.沿滩区2026年第二批青年见习岗位需求表
自贡市沿滩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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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号:【沿滩青年见习】
以上来源:沿滩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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