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日期:2021-06-10 15:21 浏览:598

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1年部分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9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2021年荣县部分卫生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

(二)招考对象: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21年6月24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2021年荣县部分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考生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考生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被国家相关部委按照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人员;

8.荣县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每一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二)报名所需资料

1.《荣县部分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2寸免冠彩色照片;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4.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和学历备案表(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5.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职称(执业)资格证书(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出具本人学生证及复印件(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考生请于2021年6月23日—6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持报名所需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荣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地址:荣县旭阳镇健康路266号317办公室,联系电话:0813-6222381)进行现场报名。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现场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缴费及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按80元/人缴纳面试费,缴费后,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考场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报到的视为缺考。

(二)面试方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岗位所要求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仪表及专业知识等。

(三)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后三天内由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政务公开栏上公布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排名情况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依据招考岗位及拟聘用人数,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由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高于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人员。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六、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进行考察。按照凡进必审要求,及时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开展考察时,应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考生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考生如系在职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于接到考察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到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考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必须在接到考察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说明原因,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按程序报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提交材料的时间,最长不超过接到考察通知后60天。

因考生自动放弃和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人员递补参加体检后进行考察。

七、公示

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经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批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荣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按管理权限报批确认,对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按本公告公开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后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荣县部分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请考生配合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
    1.请各位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提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赴荣县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考生进入考试相关地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
    4.为确保考试顺利开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在进入考试相关地点当天提供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自广州地区的考生需提供2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交于现场工作人员查验。 
    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进入考试相关地点应按规定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除外)。
    6.参加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7.考生需按规定签订《2021年荣县部分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本公告由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荣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考核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荣县卫生健康局。

荣县卫生健康局:0813-6222381

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3-6106149

监督电话:0813-6201125

附件:1. 2021年荣县部分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2.荣县部分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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