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自贡市自流井区委编办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日期:2021-07-22 14:55 浏览:2565

中共自贡市自流井区委编办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中共自贡市自流井区委编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人户籍在自贡市辖区内,有就业愿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28日及以后出生),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家乡、热爱自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工作能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能力和计算机专业知识,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从事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四、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为1年(含试用期1个月),由中共自贡市自流井区委编办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

五、招聘办法

招考工作、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由中共自贡市自流井区委编办组织实施。按报考职位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最低分不得低于合格分数70分)依次等额确定人员组织体检、考察和聘用。

六、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3日(3日截止到17:00时止)。

2、报名地点:中共自贡市自流井区委编办(丹桂北大街288号自流井区政府大楼负一楼)。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程序

1、填报信息:报考者将附件《编外时聘用人员岗位报考信息表》打印后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张贴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报考者本人持《报考信息表》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中共自贡市自流井区委编办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查看原件,收复印件)。

七、考试内容、时间

1、本次考试为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人员低于1:3的比例,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2、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报考者在参考期间(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八、体检

面试后依据招考岗位及拟招聘人数,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由中共自贡市自流井区委编办通过公示栏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招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有关规定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者自行承担。

九、考察

考察由中共自贡市自流井区委编办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考察后认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十、公示

确定拟招聘人员后,统一在中共自贡市自流井区委编办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临聘人员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中共自贡市自流井区委编办0813—8107368)。

十三、工资及相关待遇

严格按照《自贡市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贡市自流井区财政局关于全区编外人员工资待遇的指导意见》(自井人社发〔2020〕10号)执行。

十四、咨询电话

中共自贡市自流井区委编办:0813-8107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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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暗号:自流井区委编办~

以上信息来源于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