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自流井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日期:2021-09-09 10:39 浏览:2376

自贡市自流井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综合岗岗位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身体健康,有就业愿望,无不良征信记录,符合《四川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规定的公益性岗位条件。

(二)本人户籍或常住地在自贡市辖区内,有就业愿望并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的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未从事过公益性岗位者,均可报考。

三、工作内容

从事机关综合业务岗位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工作安排;

(二)具有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工作岗位要求的履行职责能力。

五、聘用期限

聘用协议一年一签,由区农业农村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按相关规定,公益性岗位最高服务年限为三年,三年期满后,不再续聘

六、待遇标准

(一)按照公益性岗位工资水平执行,购买五险(其中个人部分由被聘用者个人承担)。

(二)享受国家规定假期。

七、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0日工作日工作时间(10日截止到17:00时止)。

2. 报名地点:自贡市自流井区农业农村局(自贡市自流井区东街毛家坝白鸽林43号)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程序

1.填报信息: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2021年自贡市自流井区农业农村局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各项内容、张贴近期两寸免冠证件照(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报考者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的,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自流井区农业农村局进行资格审查(查看原件,收复印件)。

八、组织考试等相关事宜

1.考试科目:本次考试为面试,总成绩为100分。

2.面试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通过电话通知。

3.面试地点:自贡市自流井区农业农村局。

特别提示:报考者在参考期间(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九、体检

面试成绩为个人总成绩,按个人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等额进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成绩都相同时一并进入,如体检、考察均合格,由区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根据综合情况研究决定录用人员)。体检人员名单由自流井区农业农村局电话通知,并通过自流井区农业农村局公开栏公布。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招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者自行承担。

十、公示

面试后依据招考岗位及拟招聘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划定最低合格线为70分,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线的不予录取。拟聘人员名单由自流井区农业农村局公开栏公示。公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聘用

 经面试、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自流井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0813—8101151)。

十三、咨询电话

自贡市自流井区农业农村局:0813-8101151

十四、其他

本公告由自贡市自流井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自贡市自流井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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