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日期:2019-10-18 19:04 浏览:2832

自流井区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2019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职位

计划招聘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自流井区大队勤务辅警10名(其中9名男性、1名女性)。

二、招聘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均为编制外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自贡市四区常驻人口(含高新区)

3.体检合格;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曾工作过的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在自贡市公安机关其他部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未辞职的人员;

(7)全日制在校读书的学生。

(二)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年龄18—28周岁(1991年10月31至2001年10月31日出生);警察院校毕业生、复退转业军人,且户籍地、居住地均在自流井区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具有网络维护、计算机应用、文秘宣传等专业技术人才,且户籍地、居住地均在自流井区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2.身高条件:男性身高172cm及以上,女性身高160cm及以上,身材匀称。

 
 

3.学历条件: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警察院校毕业生、复退转业军人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手续

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1份,个人征信记录1份,有退伍证、驾驶证的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寸免冠近期彩色白底正面照2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21日—10月31日(周六和周日除外)上午9:00- 11:30,下午14:30-17:00。

 
      (三)报名地点 

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自流井区大队办公室。(行政办公楼2楼)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自流井大队负责。报考者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如实、准确填写《自贡市公安局辅警招聘考生报名表》。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面试。

(一)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地点:2019年11月4日上午9:00,报到地点:自贡市公安 。(测试地点待定)

2.测试项目及标准:

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测验规则》规定的四类项目执行。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仰卧起坐和立定跳远。

 
 

四类项目总分低于200分的评定为不合格;四类项目总分高于或等于200分的,评定为合格,每单项按100分值,以四项成绩之和×0.25﹦体能测试成绩;

3、体能测试不合格予以淘汰,不再进入笔试、面试环节。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者公文写作能力和信息化应用能力。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成绩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9年11月6日上午9:00 。
笔试地点:在自流井交警大队后四楼会议室进行。对未按时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成绩为100分。
2.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2019年11月7日上午9:00,面试地点:自流井区 。
报考人员应提前15分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可凭户口簿、临时身份证参考。

 
 

(四)公布成绩

1.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2.根据招聘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按体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若体能测试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3.考试成绩以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于11月8日在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自流井区大队公示栏进行公布。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依据面试成绩及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情况,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自流井区大队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鉴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纹身、肢体功能障碍、色盲、恶性传染性疾病和毒品检测呈阳性的均不合格。未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经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同意后依次递补。体检时携带身份证件、与报名时同底版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费按体检医院收取为准,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自流井区交警大队具体组织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社会诚信等进行考察。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经自流井区交警大队确定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自贡人才网、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自流井区大队公示栏、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核后确定为聘用人员。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缺额,依次递补。 

七、签订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对招聘的人员进行为期3个月(试用期)的随岗培训,培训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按照相关标准执行;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管理办法以及符合其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条件情形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一)待遇

工资=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考核;其余待遇按劳动法规定。

单位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缴纳。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信息、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

(二)本公告由自贡市公安局政治部、自贡市交通警察支队自流井区大队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203845。

(三)(三)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留下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在报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